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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21日星期五

爱她,就要教她

大小姐四岁的生日礼物

话说,原本外婆是要买《电动摩多车》的,


后来,依我建议买了一架《脚踏车》给大小姐。

她可高兴了,

嚷着要自行踏脚车上学去。





为了安全起见,

我们惟有每天早上陪着他上幼儿园,

她踏脚车,我和贝爸则走路。

(简直是陪太子读书)





我们三人就这样的走了三天。

到了第四天,发觉她还是不懂得看路,

虽然,我每天都有教她,

但她还是喜欢踏在路中央,

叫她靠边踏,

不久又踏回路中央。





今天,正当我劝大小姐靠边踏时,

大小姐投诉路边地面凹凸不平会跌倒,

贝爸听后也赞成她踏出来,

反正来往的车辆不多。





这怎么行?

我劝说大路是让汽车行走的,

脚车理当靠边踏,

就算真的跌倒了,

也只是受点皮肉伤而已,

过几天就没事了。

倘若,一个不小心,

被汽车撞倒了,

那时就糟糕了。





你可知道贝爸怎么说吗?

他说:“别怕,汽车会看着你的。”

我被他气 -- 极-- 了,

万一,要是那糊涂司机没留意到呢?

谁吃亏?

当然是没有“一层铁皮”保护的我们啦!





我常说:“爱她,就要教她如何保护自己。”

别让她“任人鱼肉”,

自身的安危要自己来掌握,

何必让他人来掌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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